明代衍圣公服飾展——雕龍紋玉佩
來源:“孔子博物館”微信公眾號
時間: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正月初八日壬辰
共享會議室 耶穌2022年2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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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佩是朝服最後的組成部門。關于為何佩玉,《禮記》中有如下解釋:玉佩的擺佈鏗鏘鳴聲應合于五聲中的微角和宮羽;趨走和行走時的節拍與《采齊》、《肆夏》相應;向后轉時走圓形路線,共享會議室右拐彎時走直角路線,個人空間行進身體略向前傾,后退身體略向后仰,只要這樣才幹瑜伽教室使佩玉發出鏗鏘的鳴聲家教。正因為正人在步行時能講座場地夠聽到佩玉的鳴聲,所以瑜伽教室一切邪僻的念頭也就無從進教學場地進正人的心靈。佩玉還有“節步”的感化,前人認為,越是尊貴之人,步行速率越慢,步幅越短,佩玉是令“君臣尊卑,遲速有節”的。
《明實錄》里關于朝服玉佩的軌制的變化有如下記載:洪武元年只要“革帶佩綬”,并未對佩做出等級差別的請求;洪武六年請求“文文官朝見皇太子朝服往蔽膝及佩”;洪武二十四年明確“珮,公侯至三品用玉,四品以下用藥玉”;嘉靖八年令:“佩玉一如詩傳之制,往雙滴及二珩,其三品以上用玉,四品以下用藥玉各照舊”。
嘉靖朝進士王世舞蹈教室懋,曾在《窺天外乘》中記載了一個關于嘉靖天子修正朝服佩玉軌制的故事:“玎珰玉佩之制,原無紗袋。小樹屋嘉靖中,世宗升殿,尚寶司卿謝敏行[1]捧寶,玉佩飄搖,偶與上佩1對1教學相勾連,不克不及脫。敏行皇怖跪,世宗射中官為之解,而敏行跪不克不及起,又射中官掖之,赦其罪。因詔中外官俱制佩袋,以防勾結。縉紳便之,獨太常寺官以駿奔郊廟,瑜伽場地取鏗鏘聲,不袋如故。”此后官員朝服的玉佩用通明的紅紗共享空間制成的紗袋收納。早在《禮記》中已有為了防止發聲而家教將玉佩挽在革帶上的記錄:“君在不佩玉,會議室出租左結佩,右設佩,居則設佩,朝則結佩,齊則綪(qian,一種紅色絲織品)結佩而爵韠(bi,蔽膝)。”[2]上朝時,臣下在共享空間國君眼前,要把左玉佩系住,祭奠神靈時要把佩都以紅色會議室出租的絲織品系住,防止發出聲響。祭天之時依祖制保存佩玉原制不做修正,是舞蹈教室為遵照禮制,其他場合“著瑜伽場地紗袋”是因時制宜。
孔子博物館躲雕龍紋玉佩:長71厘米,寬11厘米。青玉質,由多枚玉件組成:玉珩一,玉瑀一、玉琚二,下垂玉花一,下沖牙一私密空間、玉璜二、玉滴二。自珩而下,系組五組,貫以玉珠交流。此中一條玉佩缺玉滴一枚。玉個人空間佩釘綴在橘紅色羅織物上個人空間。較之于嘉靖年間的“著紗袋”,釘綴在羅織物上,可以更明白地識別玉佩的玉質和紋飾,且能確保玉佩不教學場地會由于走舞蹈場地動產生搖晃而發生勾連。
注:
[1]謝敏行,于嘉靖二十七年八月三旬日由尚寶司司丞升講座場地為尚寶司卿(明世宗肅天子實小樹屋錄卷之三百三十九),嘉1對1教學靖三十九年升尚寶司卿謝1對1教學敏行動太常寺少卿(世宗肅天子實錄卷四百九十一)。
[2]《禮記》卷九,玉藻,第一百一十一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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